浙江发布消息 为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医疗联合体规范有序建设发展,提升医疗办事体系整体效能,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《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(试行)》,2021年2月1日起施行。来看看有哪些你关心的内容~
工作目标
《方案》提出,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全覆盖基础上,到2025年,城市医联体成为办事、责任、利益、办理共同体,区域医疗卫生办事能力明显增强,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,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;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基本医疗、公共卫生和健康办理能力明显增强,达到与区域医疗相匹配的办事能力。
完善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办理
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
各设区市结合实际,将未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市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,网格内组建由市级三级公立病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病院牵头,其他若干家病院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城市医联体。
统筹规划建设、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
城市医联体设立办理专门机构,统筹规划建设、投入保障、项目实施、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。
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集约利用
按照精简、高效的原则,整合设置医联体人力资源、财务、公共卫生、信息和后勤等办理中心,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办理、医疗业务、公共卫生办事、后勤办事、信息系统统筹办理。
推进城市医联体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
统筹人员调配
实行人员岗位办理,逐步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、培训、调配和办理,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。
统筹医疗资源
通过设置医学影像、检查检验、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,为各成员单位提供同质化办事。
统筹物资办理
加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,实现用药目录衔接、采购数据共享、处方自由流动、一体化配送支付。
推进信息互联互通
推进城市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,同时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、心电、会诊等办事。